土地管理系学术讲座: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土地政策

2015-11-30来源:浙江大学土地与国家发展研究院作者:于伟

主讲人: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刘守英 研究员

主持人:叶艳妹 教授

时间:2015年11月28日(周六下午)14:00

地点: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250室

主办:浙江大学土地与国家发展研究院

过去30年的中国经济奇迹与我国独特的土地制度安排与改革策略密不可分。整个土地制度改革在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之下,将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并且让土地产权坐实,从农地到市地的产权安排调动了土地使用者的积极性,释放了土地活力,保证了快速工业化,保证了快速的城市化,保障了社会经济的发展。具体表现为:(一)土地宽供应支撑了经济增长。2000-2014年全国建设用地年供应面积从4.86万公顷增加到60.99万公顷,增长了12倍,其中2013年更是高达75.08万公顷;(二)工业用地的低价支持了低成本工业化。2002-2014年,全国综合地价水平、商业地价水平和居住地价水平分别提高了228%、278%、415%,而工业地价水平仅仅提高了60%;(三)强制低价征地政策保证了地方政府的土地征用;(四)加快土地资本化进程。2001年全国招拍挂占全部出让土地的比例仅为7.3%,2006年为28.5%,2010年为88.3%,2014年为92.5%;(五)土地出让和土地抵押融资保证了城市建设。2014年土地抵押面积45.1万公顷,抵押贷款金额达到9.51万亿。在传统增长模式下,土地变成发动机,成为启动和助推经济增长的工具。

 

目前中国经济将由高速增长转入中低速增长,经济进入新常态后,传统以地谋发展的模式难以为继,征地拆迁和融资的成本和社会风险不断增大,土地作为拉动经济增长发动机的角色必然发生转变,土地功能也将回归常态。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,土地是引致性需求,土地的供应将由需求决定。土地政策如何应对经济新常态的挑战可具体反映以下几个方面:(一)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的转化。包括产业转型与用地的结构调整,城市、城乡过渡带与乡村用地的结构调整,存量土地和增量土地的结构调整,沿海地区的内部结构调整,城市内部以城中村为核心的结构调整;(二)做好以地谋发展模式转换的过渡性制度安排。包括摸清地方政府土地资产和债务风险状况,加快供地模式和土地经营模式的改革等;(三)深化土地制度改革,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。在符合规划和管制前提下,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、租赁、入股,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,加快集体建设用地入市、土地征用制度和宅基地的33个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等。

 

主讲人简介:刘守英研究员,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主任。主要研究领域为制度变迁、土地制度与发展经济学。 自1991年至今主持过由福特基金会、中国发展基金会、世界银行等组织资助的多项基金项目;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、国务院农村改革试验区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、国土资源部、中国体改研究会等委托的多项省部级重点研究课题。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近50篇,其代表性论文有《土地制度改革与国民经济成长》 (《管理世界》2007年第9期)、《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:现实与法律困境》(《管理世界》2007年第3期)、《家庭责任制下的土地制度和土地投资》 (《经济研究》1997年第10期)等;其翻译著作主要有《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: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》(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)等。